醫師在經營自媒體時,如何撰寫醫療廣告才能免於受罰?
了解並詳讀醫療廣告的相關規範之後,許多醫師接下來會遇到的問題便是—不知道在自媒體上要發表什麼,才能夠把療程講清楚,讓有需求的病患尋求正確的就醫管道、前來看診。除了留意不要跟法規硬碰硬之外,只要留意幾個面向並善用以下技巧,依然可以讓民眾感受到醫師的專業與信賴,提高前來看診的意願。
1. 用詞與陳述方式
根據醫療法第85條、第86條規定,醫療廣告使用的用詞應掌握以下原則。
符合事實,禁止不實、誇大或誤導
不得宣稱醫療產品或服務的療效超過其實際效果
然而,有些醫師急於強調療程的優點,有可能不經意使用了容易觸法的用詞。
2.採用正當推廣方式
對許多醫療機構與醫師來說,醫療法第86條的第7項:「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」,是一個很大的陷阱。由於沒有逐一列舉哪些方式屬於不正當方式,因此這部分主要是由主管機關、法院判斷是否合乎規範。愛他命創醫行銷從過去的服務經歷當中,整理了容易踩線的「不正當推廣方式」,多半與為「促銷活動」相關。
3.留意Before / After (術前術後照片)使用用途
療程的Before / After (術前術後照片)是能夠見證療程效果的最佳見證。但根據衛福部目前的函釋,術前術後的Before / After照片僅能做為衛教、醫療知識宣導用途。